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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新进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现将做好2022年新进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查新进党员资格

(一)开展方式

基层党委(党总支)成立新进党员资格审查和认定工作小组,由各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牵头,党务秘书、专职组织员、人事秘书和辅导员分工配合,通过查阅档案材料和与本人谈话的方式,严格对新进教工、学生党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认定,填写《厦门大学新进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1),由2名以上审查人签字,并报基层党委(党总支)分管副书记审核签字,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盖章、存档备查。

(二)档案审查

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新进教工、学生党员档案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审查组织发展程序是否规范、党员材料是否齐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等。发现党员档案和党员资格存在问题的,一般应当先登记备案,及时与党员本人沟通,向原单位党组织函询查明原因,视情况作出处理。

对于党员档案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等一般性问题,若属于党组织操作不规范原因造成的,可先转入党员组织关系,请原单位党组织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回函说明,将党员材料补充完善后归档。若属于弄虚作假、违反发展党员规定和程序的,其党员身份不予认定,转入申请和党员材料退回原党组织。

对于党员档案和党员资格其他问题,按照《新进党员资格审查常见问题及处理意见》(附件2)要求进行处理。若党员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存在问题,应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仍无悔改或整改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应进行组织处置;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党纪处分。存在其它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或存在其它特殊情况的,应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党建办处理。

对于档案中有党员材料,但未转入党员组织关系的教工和学生,要与本人联系,查明情况,仍具有党员身份的,督促其及时转入党员组织关系。

(三)谈心谈话

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在新进党员来校报到后1个月内,安排专人与新进党员谈话,谈话内容主要包括:本人的入党过程,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对党内或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认识,本人今后的打算等,进一步了解其政治思想状况,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谈话人应做好谈话记录,并对新进党员政治思想状况进行评价,提出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接收新进党员组织关系

(一)转入方式

基层党委(党总支)对拟转入党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对符合转入条件的,按照《厦门大学2022年新进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程》(附件3)指导党员完成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1.系统线上转入方式:厦门市内新进党员通过“厦门党建e家”平台、福建省内(不含厦门市)新进党员通过福建省“党员e家”平台、福建省外新进党员通过原单位党组织要求的指定系统发起线上转入申请,无需提交纸质介绍信。

2.持纸质介绍信线下转入方式:福建省外新进党员原单位党组织无法发起跨省党员组织关系线上转入申请、或党员本人为处级以上干部和涉密人员等情况,可持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纸质介绍信申请转入。如发现由党支部、党总支或社区(村)党委开具的介绍信,以及介绍信信息与本人不符、私自涂改、印章漏盖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等不规范情况,其介绍信应当及时退回原单位党组织重开。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在党员来校报到后,做好介绍信收集、审核、保管、备查工作。在其党员组织关系正式转入我校后,由经办人在介绍信回执联上填写回执信息并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组织。

委托培养研究生、各单位自聘人员等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但在校工作、学习时间6个月及以上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一般要转入我校。其组织关系在转入我校时,原单位党组织需要提供党员《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复印件(盖章)或《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复印件(盖章),无法提供的不予接收。

(二)教育管理

基层党委(党总支)对新进党员进行资格审查后,要及时将新进党员编入党支部,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教育他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于新进预备党员,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确保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其在校(职)期间预备期考察鉴定,并根据其预备期考察情况,由我校党支部接续填写《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按照规定做好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三)材料报送

基层党委(党总支)为新进党员办理转入手续后,要及时填写《厦门大学2022年新进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登记表》(附件4),做好新进党员转入信息登记、存档工作,并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审核后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登记表(盖章)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党建办。

三、审查新进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本单位新进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备案,认真审核考察材料。我校出具的党校结业证书有效期为2年,外校出具的党校结业证书有效期为1年。对于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入党积极分子,应承认他们以往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的经历,并及时为他们重新指定培养联系人,填写我校编印的《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按相关程序要求接续考察培养,使他们尽快达到党员标准,早日加入党组织。对于存在考察程序或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等问题的,要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函询查明原因,属党组织操作不规范原因造成问题的,请原党组织出具书面说明、补充有关材料后,视情况承认其身份,接续考察培养;属违反党员发展程序的,其入党积极分子身份不予承认。

附件:1.厦门大学新进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

2.新进党员资格审查常见问题及处理意见

3.厦门大学2022年新进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程

4.厦门大学2022年新进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登记表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