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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学院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抓好党建促发展,砥砺奋进“双一流”

发布时间:2018-03-28

各教工、学生党支部:

为加强基层党委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学校发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步伐,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任期届满的基层党委进行换届。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关于院党委(党总支)工作的暂行规定》和《厦门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回顾总结各基层党委党的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提出基层党委今后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选举产生新一届基层单位党的委员会,全面推进基层党委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全体师生员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以“滴水穿石,久久为功”的精神,大力推进学校和各基层单位的改革发展,为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大学而奋斗。

二、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的基层党委

1.部分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的党委

本次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的基层党组织:物理科学野草伊园甸973乳液等29个基层党委(党总支)。

三、任务要求

(一)认真起草基层党委(党总支)工作报告

各基层党委要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回顾和总结本届党委(党总支)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要求和学校“双一流”建设的目标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本单位工作实际,深入调研、认真研究并提出未来若干年内本单位党建工作与各项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为推动学校和本单位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大学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

(二)认真做好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工作

基层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11名委员组成。委员会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1.委员人预备人选的提名原则

(1)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从有利于推进党的建设和本单位科学发展的大局出发,严格按照候选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把那些符合条件、在群众中有威信、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党员推荐出来。

(2)按照整体结构合理、全面适应基层党的工作和各项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从有利于把基层党的委员会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精干高效的坚强领导集体出发,在提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时应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和代表性。

(3)按照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原则,各基层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应进入党的委员会。

2.委员人预备人选的基本条

(1)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带头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四个服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团结带领群众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坚持原则,依法办事,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4)党性原则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全局观念,公道正派,勤政廉洁,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5)有3年以上党龄,且初任年龄一般能在任期内在职工作满4年,连任年龄一般能在任期内在职工作2年及以上(离休干部党总支除外)。计算党龄和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3.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产生:

(1)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按照规定和要求,对照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提名原则和条件,对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酝酿提名。

(2)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3)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考察结果,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提交各党支部广泛征求意见、进行酝酿推荐。

(4)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各党支部第二轮酝酿推荐情况,召开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三)认真做好党员代表的选举工作

1.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及产生办法

根据《条例》及有关规定,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下的基层党委(党总支),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2.党员代表的资格和条

代表必须是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带头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四个服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勤奋工作,努力实践,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自觉维护和支持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在工作和学习中能较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党性原则强,自觉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议,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能够如实反映所在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4)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受到群众的拥护。

四、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筹备工作

1.召开全校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成立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实施。

2.基层党委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组织撰写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3.基层党委(党总支)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提出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向校党委呈报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4.校党委研究批复基层党委(党总支)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5.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基层党委选举产生参加党员代表大会的党员代表,并组织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6.基层党委(党总支)酝酿推荐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研究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7.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校党委审批(随附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材料)。

8.校党委干部考察组对各基层党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开展考察工作,并向校党委汇报考察情况。

9.校党委研究批复各基层党委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二)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

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查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选举新一届基层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三)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主要议程是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和等额的方式进行。

(四)批复基层党委换届选举结果

根据基层党委上报的换届选举结果报告,校党委召开常委会,研究批准基层党委换届选举结果。

五、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各基层党委要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认真对待这项选举工作。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积极行动起来,按照规定程序,精心组织安排,广泛宣传动员,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广大师生党员要积极主动参与换届选举工作,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郑重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顺利地进行。

中共厦门大学物理科学野草伊园甸973乳液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