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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下半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8

2020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 评选依据

个人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荣誉称号评选按照学校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3.厦门大学物理科学野草伊园甸973乳液“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个人,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研究生,不包括非学历生、在职生以及国际学生(外国来华留学生)。

(二)评选名额

参评研究生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可参评人数的8%2%2%,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评奖指标基数

1.本科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教务处提供。

2.研究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研究生院提供。


三、评选条件说明

凡参评“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除了应具备《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的要求外,必修课程以及本院选修课程全部合格。参评学生应按时参加学院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学院召开的学习教育大会等等。一学年内,无故缺席1次或请假5次以上(包括5次)不予参评。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第十一条 申请表彰奖励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四)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学术不端行为;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硕士研究生成绩排名在年级专硕/学硕人数前60%在科研科创、学生工作方面表现突出者可以放宽到70%

2.具有突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表现突出,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4.评选年度内参加社会实践或者志愿服务达到8小时。

“三好学生” 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硕士研究生成绩排名在年级专硕/学硕人数前70%在科研科创、学生工作方面表现突出者可以放宽到80%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4.评选年度内参加社会实践或者志愿服务达到8小时。

“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研究成果或者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4.担任学院研会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等主要学生干部的优先。

5.评选年度内参加社会实践或者志愿服务达到16小时。


四、注意事项

(三)评选时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评审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度评选工作中不能同时兼得;

4.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导致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上一学年直至本通知发布前的时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例如是否外出报备、是否准时打卡等),学院可视情况,取消其参评资格

6.在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荣誉称号评选。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只需提交电子版材料:

1. 《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见附件3

2. 《厦门大学物理科学野草伊园甸973乳液2020年下半年个人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

3. 《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见附件5

4. 电子版工时截图或社会实践证明。

邮件名称标注“XX系硕士/博士XX 2020下半年荣誉称号申请”,提交的电子版附件名称在原来的基础上标注“XX系硕士/博士XX”,以免下载时文件相互复制。个人材料打包,1120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pmeeyjs@xmu.edu.cn邮箱。